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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租使用房产的房产税纳税人是谁?

发布时间:2022-05-27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