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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新开的餐厅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吗?

发布时间:2022-09-07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以下简称“11号公告”),明确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

      今年我新开了一家餐厅,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吗?

      只要您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属于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就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或15%,抵减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