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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税务:新政让新能源汽车交易“热”起来

发布时间:2024-03-06    

 随着春节的临近,天津各大新能源汽车经销店持续火爆,看车买车的消费者络绎不绝。截至1月11日,全市共办理新能源汽车免税8943辆,免征车辆购置税1.3亿余元。
        在新能源汽车“销售热”现象的背后,是国家持续实施的一系列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支持。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党中央、国务院自2014年9月开始在消费端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近十年来,在中央和地方优惠政策的推动下,天津新能源汽车消费快速增长,实现了从无到有,由弱到强的跨越式发展。        
        从今年开始,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了新调整,明确了2024年至2027年的优惠政策内容,一是对消费者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仍然给予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二是对消费者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给予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优惠,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在这里提醒大家,免减税限额适用范围是新能源乘用车,对于消费者购置的新能源客车、货车等其他类型车辆,仍然可以按照不同的购置时间,相应享受全额免税或者减半征收优惠。”天津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确保新政策顺利落地,天津各级税务机关从外部宣传与办税服务双向发力,做好政策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税务机关不断创新外部宣传渠道,在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政策宣传解读的同时,通过实地走访,或者津税通征纳互动云服务、“可视化”直播答疑等生动宣传形式,将优惠政策精准送达每一户机动车经销企业;优化电子税务局、天津税务APP等互联网办税功能,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后可以立即通过手机或授权代办网点申报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有效解决消费者购车、办税、上牌“多头跑”问题,实现车辆购置税申报、上牌“一站式”服务。
        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也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下一步,天津市税务局将深入开展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切实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不断完善机动车发票和完税信息数据的跨部门共享工作机制,努力提升车辆购置税征管质效,更好地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