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1月2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申报缴费方式为“社保核定,税务征收”。
面对全新的申报方式,你是否也有许多疑惑呢?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吧~
首先,为了不增加企业缴费负担,保证征收职责划转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划转工作坚持“两不原则”,即:不改变企业现行申报方式和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不因征收部门改变而增加企业缴费负担。同时,税征后2020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维持不变。所以,大家不用再为了“税务征收后,社保应该缴多少?”而苦恼啦!
缴纳流程是什么?
这是划转后社保费缴纳流程图:
注意:11月21日之后新参保企业,在社保部门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后,需与税务部门关联登记;
11月21日前已参保登记企业,无需税务关联登记,可直接办理社保业务。
申报方式是什么?
申报方式1: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1)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经银行临柜方式缴费
(2)三方协议网上缴费
申报方式2:办税服务厅
(1)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经银行临柜方式缴费
(2)三方协议网上缴费
(3)办税厅临柜刷卡缴费
如何下载客户端?
下载地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http://www.tjsat.gov.cn)资料下载—“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安装包(内有缴费流程、操作指南)
如何使用客户端?
1、下载成功后,桌面上会增加“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图标,双击进入。
2、进入后选择地区,然后进入系统,地区选择“天津市”。
注意:如果地区选择错误需要将软件卸载重装。
3、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后,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确认纳税人识别号。
4、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下一步”按钮,选择安全认证方式,选择账号密码登录需要输入账号和初始密码,进入软件。
注意:账号密码登录的账号为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单位编码后6位。
5、点击“社保费申报—特殊缴费申报”,进入软件申报界面,软件自动下载申报数据。
6、核对社保数据,点击提交申报。
注意:若有增员、减员业务仍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不可以在本客户端操作。
7、提交申报成功后,点击“费款缴纳—缴款”。
社保划转税务后不再是自动扣款,需要我们手动点击缴款,小伙伴们一定要注意哦!!
8、缴款方式分为“三方协议缴款”和“银行端凭证缴款”。
9、缴费成功后,缴费人可通过开户银行获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开具税收完税证明,作为缴费凭证。如需开具职工个人缴费证明需前往社保部门办理。
常见问题
1、社保申报期限是什么时候?
企业应在社保申报核定后,于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向主管税务部门或通过税务单位客户端申报缴纳当月社保费。同时社保于本月19日16时后,不再受理企业本月社会保险费核定申报。另外,新注册单位参保登记、单位及人员登记信息变更等可受理至本月20日。
2、社保划转税务后,社保的UKRY还需要使用吗?
社保网申系统Ukey和税务单位客户端Ukey不通用。社保网申系统仍需要企业使用社保Ukey登录,申报人员变动、核定缴费基数和应缴金额。税务单位客户端Ukey用于在税务部门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社保中心网申经办系统提供经办指南及税务单位客户端安装包下载)
3、社保划转税务后还会自动交款吗?
划转后,社保分中心原社保费缴费渠道相应关闭,企业与社保签订的扣款协议相继终止。已与税务部门签订过扣款协议的,可与税务部门核实确定后继续使用;未与税务部门签订过扣款协议的,可登录天津市电子税务局或单位客户端签订,也可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现场签订。
4、我是灵活就业人员,此次社保划转税务后对我申报是否有影响?
在2021年1月20日前,灵活就业人员(含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类灵活就业人员)仍按照原渠道、原方式缴纳,即:可登陆天津人力社保APP;就近社保分中心、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社银一体化”银行服务网点等渠道核定缴纳社保费。2021年1月21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费受理机构调整为税务部门,届时申报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5、申报成功后发现数据有问题可以进行作废吗?
如果是申报成功未交款,可以在申报记录中进行查看与作废操作;
如果是已申报已交款,需要更改,则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指导操作。